其它内容-44-≥当设置为卡录制模式时,没有插入卡。≥以下情况下,在快速启动待机模式过程中将取消快速启动。≥操作模式旋钮≥电池被更换≥在快速启动待机模式过程中,如果按住[QUICK START] 按钮约 2 秒钟,指示灯将熄灭,并能够彻底关闭摄像机。≥在快速启动拍摄灯亮起时,如果未操作摄像机约30 分钟,指示灯将熄灭,并彻底关闭摄像机。≥在自动白平衡模式下,拍摄开始时拍摄的色彩可能会不自然。≥在快速启动待机模式下和开始录制时的变焦放大率不同。ª 自拍器拍摄≥将 [INITIAL] 子菜单上的 [BEEP SOUND] 设置为[ON] 时,将发出嘟嘟声,自拍器待机模式的拍摄灯同时开始闪烁。≥通过操作 [OFF/ON] 开关、拍摄开始 / 停止按钮或模式旋钮,取消自拍器待机模式。ª 放大 / 缩小功能≥对远处目标进行变焦时,如果拍摄目标距摄像机1.2 米或更远,就能实现更精确的对焦。ª 长焦微距功能≥摄录过程中无法启用长焦微距功能。≥将[D.ZOOM]设置为[20k]或[500k]时,在放大率大于 10k 时可使用长焦微距功能。≥如果无法实现更精确的对焦,请手动调整焦距。以下情况下,将取消长焦微距功能。≥变焦放大率变得小于 10k。≥将 [OFF/ON] 开关设置为 [OFF]。ª 变焦麦克风功能≥如果环境噪声太大,可能难以有效使用变焦麦克风功能。≥它不能与外部麦克风一起使用。ª 数码变焦功能≥影像质量随数码变焦放大率的增加而下降。≥无法在数码变焦范围中设置白平衡。ª 影像稳定器功能≥在阴暗处,不能使用影像稳定器功能。在此情况下, [[] 指示会闪烁。≥在荧光灯下,影像亮度会发生变化,或色彩看起来不自然。≥此时会出现修正后的影像。≥使用三脚架时,建议关闭影像稳定器。≥在数码变焦范围内或使用配备的转换镜头进行摄录时,可能难以有效使用影像稳定器功能。ª 逆光补偿功能≥手动设置光圈时,不能使用逆光补偿功能。≥通过操作 [OFF/ON] 开关,取消逆光补偿功能。ª 夜视功能≥在亮处 ( 如户外 ),摄录的图像可能会发白。≥在暗处,摄录的图像会以类似于延时的方式显现。≥手动调节焦距。≥自动关闭渐进拍照功能。≥不能使用连续拍照功能。≥无法设置白平衡。≥无法调节快门速度。≥无法设置影像稳定器、程序自动曝光或[EFFECT1] 中的数码特效模式。≥使用夜视功能摄录时,建议使用三脚架。≥夜视功能最多可将 CCD 的信号充入时间延长为通常情况下的 25 倍,所以,肉眼看不见的暗景可以明亮地录制下来。 由于这一原因,可能会出现一些亮点,但这并非故障。≥图像稳定器功能不可用。 在此情况下, [[] 指示会闪烁。≥不能改变肌肤柔和功能和逆光补偿功能。ª 消除风干扰功能≥此功能不适用于带麦克风的自由式遥控器上的麦克风和外部麦克风。≥将其设置为 [ON] 时,将根据风的强度来调整麦克风的方向,以减少风的干扰。ª 电影功能≥使用电影模式并不会加宽摄录角度。≥如果在宽屏 (16:9) 格式的电视机上回放用电影模式录制的磁带,会自动调整回放影像的大小,以适应电视机的屏幕格式。 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考电视机的使用说明书。≥在电视机屏幕中显示这些影像时,某些情况下将不显示日期 / 时间指示。≥根据电视机的不同,图像质量可能会有所下降。≥显示标题时,将取消电影模式。≥无法同时使用电影模式和标题创建。≥使用电影模式时不能使用 [EFFECT1] 的 [MULTI]和 [P-IN-P]。≥根据所用的软件,导入的电影图像可能不会正确显示。ª 程序自动曝光≥如果选择了任何一种程序自动曝光模式,则无法调节快门速度 (-24-) 或光圈 (-25-)。≥使用夜视功能取消任何一种程序自动曝光模式。运动模式≥在常规回放过程中,影像的运动看上去可能不是很流畅。≥因为回放影像的色彩和亮度会变化,所以请避免在荧光灯、汞灯或钠灯下进行拍摄。≥如果拍摄强光照射或高度反光目标,可能会出现竖向亮线。≥如果光照不足,则 [5] 指示将闪烁。运动模式 / 肖像模式≥如果用渐进拍照模式摄录静态图像,所摄录的静态图像的亮度和色调可能会变得不稳定。≥如果在室内使用此模式,回放的影像可能会产生颤动。低照度模式≥过暗场景可能难以处理得足够亮。